设一质点的速率为常数,则质点的速度与加速度垂直,试证之.
举一反三
- 一质点的速度大小为常数,则该质点的加速度一定为零。
- 质点作平面运动, 其速率保持为常数。试证其速度矢量 [tex=0.571x0.786]TMIVGRY0xQsJqDQKCCfKIPJEIijKKKo1ieffmNsu5vM=[/tex] 与加速度矢量 [tex=0.643x0.786]tGGQDVL5G8sRKOAe3wRNNUY6bizsEk4Un0NLcxL7iEQ=[/tex] 正交
- 下列关于质点运动的表述,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 A: 质点速率增大而无加速度 B: 质点速度方向变化而无加速度 C: 质点速率减小而无加速度 D: 质点速率增加,但加速度减小 E: 质点速率减小,但加速度增大 F: 质点速率不变而具有加速度 G: 质点速率增大,而法向加速度的大小不变 H: 质点速度和加速度方向相反 I: 质点的速率增大而加速度恒定 J: 质点的速度方向变化而加速度恒定
- 质点作变速率圆周运动时,其加速度方向与速度方向处处垂直。()
- 质点作圆周运动, 加速度不一定与速度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