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期限届满,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预受要约的股份;
A: 全部收购
B: 按照实际预售要约股份的50%
C: 按照同等比例收购
D: 宣告收购失败,不收购
A: 全部收购
B: 按照实际预售要约股份的50%
C: 按照同等比例收购
D: 宣告收购失败,不收购
举一反三
- 关于预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预受是指被收购公司股东同意接受要约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不可撤回之前不构成承诺。同意接受收购要约条件的股东称为预受股东 B: 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不同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C: 预受是指被收购公司股东同意接受要约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可撤回之前不构成承诺。同意接受收购要约条件的股东称为预受股东 D: 预受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收购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可以转让
-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 某投资者发出收购A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如果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70%的,收购人应将部分要约改为全部要约。()
- 关于要约收购,说法正确的是() 1.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2.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3.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只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部分股东 4.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针对不同种类股份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 5.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A: 30%;不到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B: 30%;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C: 20%;不到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D: 20%;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