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1万元的赌债,这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之债”()
举一反三
- 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这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
- 乙欠甲债2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20万元,亦到期未给付,而乙放任之。则在下面何种情况下甲可以行使代位权( )。 A: 丙欠乙的20万元实为对乙的残疾损害赔偿金 B: 丙欠乙的20万元实为乙的退休费 C: 丙欠的乙的20万是赌债 D: 乙对丙的20万债权是乙在一年前通过债权受让得来的
- 在民法上,根据债发生的原因不同,债包括()。 A: 合同之债 B: 侵权行为之债 C: 不当得利之债 D: 无因管理之债
- 甲工厂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因()而归消灭。 A: 债的免除B.债的混同C.债的抵销D.债的解除
- 甲工厂欠乙公司3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归于消灭是因______。 A: 债的免除 B: 债的混同 C: 债的抵消 D: 债的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