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7
    截至2008年,我国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共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5%。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域的面积约占国土总面积的64%。全国有44个少数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在少数民族杂散居住地区还建立了1200多个民族乡。(1)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如何理解民族自治地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划是怎样的?民族乡是不是自治地方?(3)什么是自治机关?包括地方检察院和法院吗?(4)民族自治地方有什么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有何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