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举一反三
- 食品小作坊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以下罚款。
- 食品经营者违反《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不配合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A: A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B: B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C: C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 D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 被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其经营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被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其经营者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监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城管部门应当对所有食品摊贩进行强制驱逐,没收或捣毁其食品生产设备 B: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加强监督管理 C: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 D: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