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实施混淆行为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代替其名称()
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B: 企业简称
C: 企业字号
D: 企业牌匾
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B: 企业简称
C: 企业字号
D: 企业牌匾
举一反三
- 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代替其名称。 A: 社会信用代码 B: 营业执照注册号 C: 税务登记正号 D: 行业代码正号
- 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代替其名称。 A: A社会信用代码 B: B营业执照注册号 C: C税务登记正号 D: D行业代码正号
- 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构成商业混淆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代替其名称() A: 注册号 B: 识别码 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D: 预先核准的名称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应当依据执行() A: 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 B: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C: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D: 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 【填空题】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 停止 ,没收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 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 代替其名称。 (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