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证结算中,提单上有关货物品名描述不一定要与信用证中货物品名描述完全一致,可以用统称,但是不得与信用证相抵触。()
举一反三
- 30.在信用证结算中,提单上有关货物品名描述不一定要与信用证中货物品名描述完全一致,可以用统称,但是不得与信用证相抵触。( )
- 在信用证结算中,哪种单据有关货物品名描述必须与信用证中的描述完全一致( ) A: 提单 B: 保险单 C: 装箱单 D: 发票
- 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下商业发票中货物的描述() A: 可以使用统称,不得与信用证中有关货物的描述有抵触 B: 可以使用统称,并可与信用证中有关货物的描述有所不同 C: 必须完全符合信用证中的描述 D: 必须与合同的描述完全一致
- 海运提单中对货物的描述()。 A: 必须使用货物的全称 B: 必须与信用证完全一致 C: 可以与信用证规定不一致 D: 只要与信用证对货物的描述不相抵触,可使用货物的统称
- 海运提单中货物的描述只要与信用证对货物的描述不相抵触,可使用货物的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