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8
    下列关于“附件说明”说明不正确的有()
    A: 印发规章、办法等公文或转发公文时,正文标题已经标明所印发或转发公文标题时,正文末不再将所印发或转发的公文列为附件。
    B: 标注附件名称要加书名号
    C: 发文处理单附件说明中的附件标注、正文中的附件说明应与附件标题保持一致。
    D: 为了区分两个层次的附件,在附件后面的附件只注明“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