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借乙5万,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举一反三
- 甲向乙借了10 万元,并向乙出具借条,约定一个月内归还。乙的债权的诉讼时间从借条出具之日起计算()
-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内容如下:“借条:今向乙借款人民币贰拾万元(...年12月31日”。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内容如下:“借条:今向乙借款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整,待塑料厂开工后第二个月归还。错错错(身份证号码:……)2018年12月31日”。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2018年12月1日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于当天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2019年2月1日前归还,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说法正确的是( )。 A: 从甲与乙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B: 从甲与乙约定还款日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C: 乙于2019年3月1日催告甲还款,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该日起重新起算 D: 乙于2019年3月1日催告甲还款,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该日起重新起算
- 在甲诉乙借款纠纷一案中,有甲出具的由乙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甲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以内返还。2010年3月20日。该借条属于()。 A: 直接证据 B: 间接证据 C: 原始证据 D: 传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