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限的法律效果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期限如何确定?[br][/br][br][/br]
举一反三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 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A: 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 B: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人民法院认可 C: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 D: 举证期限法定为10日
- 医疗欠费民事诉讼适用(<br/>) 举证责任。( ) A: 举证责任倒置 B: 谁主张,谁举证 C: 法院举证 D: 患者举证 E: 以上都不对
- 关于举证期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r][/br][br][/br] A: 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 B: 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 C: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 D: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
- 如何理解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br][/br][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