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新房时,可以不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举一反三
- 在“交房期间”,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要配合开发商与购房者办理“交房”相关手续,向购房者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 A: 住宅质量说明书 B: 住宅使用告知书 C: 住宅使用说明书 D: 住宅完工凭证
- 房地产开发商交付商品房给购房人时,应当提供() A: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 住宅质量保证书 D: 住宅使用说明书
- 房地产开发商交付商品房给购房人时,应当提供( ) A: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 C住宅质量保证书 D: D住宅使用说明书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收房时的“三书两表一证”中,购房者可以带走的是 A: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B: 《住宅使用说明书》 C: 《竣工验收备案表》 D: 《住宅质量保证书》 E: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F: 《实测面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