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8
    甲妻乙之弟丙准备结婚,因为父母早亡、乙丙相依为命感情颇深,乙决定将在婚后购买的轿车送给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 轿车是甲乙婚后购买,是甲乙共同共有财产,乙单方无权决定赠与丙
    B: 轿车是甲乙婚后购买,是甲乙共同共有财产,但车主是乙的名字,所以乙有权决定赠与丙
    C: 轿车在乙的名下,乙擅自决定更名为丙,丙又将车卖给了丁,所以甲如果想要回车子,只能起诉丁,与乙、丙无关
    D: 轿车在乙的名下,乙擅自决定更名为丙,丙又将车卖给了丁,所以甲如果想要回车子,可以起诉丁 ,也可以起诉乙和丙,甲有选择权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