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6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形式
    A: 口头
    B: 书面
    C: 电子文件
  • B

    内容

    • 0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 ,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 1

      物业公司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下列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是:()。 A: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 B: 房管办事处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书面工作要求 C: 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服务细则 D: 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书面工作要求

    • 3

      物业服务人公开做出的所有承诺,都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

    • 4

      《民法典》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B: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C: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D: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服务人不配合移交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