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09年考试真题)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2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举一反三
-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 )日,并不得超过( )日
-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正确的有()。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D.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主要股东
- 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B: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C: 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D: 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九十日
- 3月23日,B发出全面收购甲公司股份的要约,要约有效截止日为4月24日。因市场出现波动,B于4月1日拟撤销该收购要约,未获中国证监会同意。依据证券法,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 行政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