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亮与李菲的代理合同于2008年6月2 H结束,而2008年6月4日赵亮以李菲的名义与张红签订了一份买卖光碟的合同,在此情形下,( )。 Ⅰ.合同无效 Ⅱ.李菲可追认该合同,从而承受该合同的权利义务 皿.李菲不追认该合同时,应由赵亮承担相关的合同责任 Ⅳ.张红可催告李菲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如李菲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Ⅴ.合同有效
A: Ⅲ、Ⅳ
B: Ⅱ、Ⅲ
C: Ⅰ、Ⅱ、Ⅳ
D: Ⅱ、Ⅲ、Ⅳ
A: Ⅲ、Ⅳ
B: Ⅱ、Ⅲ
C: Ⅰ、Ⅱ、Ⅳ
D: Ⅱ、Ⅲ、Ⅳ
举一反三
-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追认,该合同有效。
- 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A: 合同无效 B: 合同有效 C: 合同效力未定 D: 该合同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1个月的追认期满,法定代理人仍未做出表示的,则( )。 A: 该合同自始无效 B: 该合同自动生效 C: 该合同效力待定 D: 相对人可以延续催告期
- 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A: 合同无效。 B: 合同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合同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