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可经营同业业务。
举一反三
- 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实行专营部门制,由法人总部建立或指定专营部门负责经营,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
- 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实行专营部门制,由法人总部建立或指定专营部门负责经营。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
-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经营() A: 同业拆借 B: 同业借款 C: 非结算性同业存款 D: 以上全部
- 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由法人总部建立或指定专营部门经营,或者由经专营部门授权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经营。
- 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实行专营部门制,由()建立或指定专营部门负责经营。 A: 法人总部 B: 一级分行 C: 二级分行 D: 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