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回已减值贷款本息时,对于业务确定用于偿还利息部分的金额,先确认为利息调整,用于抵减表内债权()
A: 利息收入
B: 利息支出
C: 减值支出
D: 利息调整
A: 利息收入
B: 利息支出
C: 减值支出
D: 利息调整
举一反三
- 在收回已减值贷款本息时,当贷款本金全部收回或贷款价值完全恢复后,将该利息调整确认为当期()。 A: 减值支出 B: 利息支出 C: 利息收入 D: 应收利息
- 当已减值贷款全部收回或价值完全恢复后,应将()转回,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A: 应收利息 B: 表外应收利息 C: 应计利息 D: 减值支出
- 当已减值贷款全部收回或价值完全恢复后,应将表外应收利息转回,确认为当期()。 A: 利息支出 B: 利息收入 C: 利息调整 D: 营业外收入
- 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减值贷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是()。 A: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B: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同时将应收利息在表外登记 C: 不确认利息收入,将应收利息在表外登记 D: 借:应收利息 贷:贷款减值损失支出
- 单位贷款核销时,应抵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尚未全额提足的,应首先提足减值准备再进行核销)。对核销后又收回的单位贷款,收回的本金和表内利息应冲减减值损失;收回表外利息的部分应确认为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