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7
    下列不符合关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规定的是()
    A: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B: 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C: 租用他人场所的,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D: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 D

    内容

    • 0

      根据《台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以下产权证明,可以作为商事主体申请登记时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A: 房产证; B: 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的证明; C: 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预售)许可证(以上适用于筹建)及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D: 市场名称登记证》; E: 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F: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1

      餐饮业加工经营场所指与加工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 A: 食品处理区 B: 非食品处理区 C: 食品仓库 D: 就餐场所

    • 2

      以下哪个属于设立基本户应提交的材料?() A: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B: 经营场地证明 C: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D: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食品经营场所以及仓储场所不需(尤其是经营散(裸)装食品,现场加工食品)与个人生活、贮存场所分隔。

    • 4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指与食品加工经营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 A: 给餐饮店提供半成品的单位 B: 食品加工处理场所 C: 就餐场所 D: 有食品摊的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