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在香港回归之前没有,它应该规定香港与英国、美国、新加坡等21个司法管辖区签有移交逃犯的协议(即引渡协议),但其中不包括中国大陆、台湾以及澳门。
举一反三
- 关于香港《逃犯条例》,下列正确的说法有()。 A: 根据该条例,香港与英国、美国、新加坡等20个司法管辖区签有移交逃犯的协议,包括中国大陆、台湾以及澳门 B: 此条例为香港回归祖国之前的已有条例,并非新增法律 C: 此条例为香港回归祖国之后的条例,为新增法律 D: 根据该条例,香港与英国、美国、新加坡等20个司法管辖区签有移交逃犯的协议,但其中不包括中国大陆、台湾以及澳门
- 香港与英国、美国等20个司法管辖区签有移交逃犯的协议(也就是引渡协议),但其中不包括(
- 《逃犯条例》并非是一项新增的法律,而是在香港回归之前就有。根据该条例,香港与()等20个司法管辖区签有移交逃犯的协议(也就是引渡协议)。 A: 英国 B: 美国 C: 新加坡 D: 澳门
- 《逃犯条例》并非是一项新增的法律,而是在香港回归之前就有。根据该条例,香港与( )等20个司法管辖区签有移交逃犯的协议(也就是引渡协议)。
- 香港与台湾之间没有签订司法互助安排和移交逃犯协议,严重罪行的罪犯无法被移交至案发地台湾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