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举一反三
- 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如何处理?
- 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2007年4月,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电子信息、肢体等形式对妇女实行骚扰”。关于该《办法》,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A: 《办法》对构成“性骚扰”具体行为所作的界定,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解释 B: 《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 C: 《办法》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 D: 《办法》对“性骚扰”进行了体系解释
- 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2007年4月,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电子信息、肢体等形式对妇女实行骚扰”。关于该《办法》,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 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侵害妇女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和财产权益以及婚姻家庭权益的,应当如何处理?
-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