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应付款系统中生成的凭证已经在总账系统中记账,又需要对形成凭证的单据进行修改,则可以删除凭证,然后对原始单据进行其他操作后再重新生成凭证
举一反三
- 16.如果应付款系统中生成的凭证已经在总账系统中记账,又需要对形成凭证的单据进行修改,则可以删除凭证,然后对原始单据进行其他操作后再重新生成凭证。
- 如果在付款系统中生成的凭证已经在总账系统中记账,又需要对形成凭证的单据进行修改,则可以通过( )操作。 A: 冲销凭证 B: 取消操作 C: 取消记账 D: 删除凭证
- 存货核算系统、应收款系统、应付款系统生成的记账凭证如果有误,应在原系统删除,待相关业务单据修改后再重新生成凭证。()
- 在应收系统中生成的记账凭证可以在总账中进行删除、修改等操作。
- 已生成凭证的单据需要修改时,要先进行下列操作: A: 删除生成的凭证 B: 取消单据审核 C: 直接修改单据 D: 作废生成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