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例上,位于我国民法典之首,关于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定的是( )。
A: 总则编
B: 物权、人格和合同编
C: 婚姻家庭和继承编
D: 侵权责任编
A: 总则编
B: 物权、人格和合同编
C: 婚姻家庭和继承编
D: 侵权责任编
举一反三
- 我国民法典采用了“总分总”的体例创新,位于我国民法典最后的“总”,是关于各种侵权责任的汇总,即( )。 A: 总则编 B: 物权、人格和合同编 C: 婚姻家庭和继承编 D: 侵权责任编
- 我国《民法典》不包括() A: 民法总则 B: 合同编 C: 物权编 D: 继承编
- 《民法典》共设以下几编,依次为( )。 A: 总则篇、物权编、债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以及附则 B: 总则篇、物权编、债权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 C: 总则篇、物权编、合同编、债法总则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以及附则 D: 总则篇、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计七编。()
- 德国民法典在立法体例上采取五分法,包括民法总则、物权编、债权编、人身权编和继承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