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7
    《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规定: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内从事哪些行为 。
    A: 打枝、砍柴、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采挖林木(树兜)、放牧
    B: 修建坟墓
    C: 排放污染物和堆放固体废物
    D: 毁林开垦、采石、采砂、取土、爆破、擅自修筑建筑物
    E: 从事木材加工生产经营活动
    F: 其他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