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给授农民土地的法律称为()。
举一反三
- 唐朝给授农民土地的法律称为均田法。( )
- 均田制是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农民所有,部分土地在农民死后还给官府。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由此可知,均田制实行的重要前提是() A: 出现大量无主荒地 B: 土地私有制的发展 C: 政府控制部分土地 D: 当时人口大量减少
- 北魏至唐朝前期,我国曾经实行过一种土地制度,即国家授田给农民,农民承担服役。这种土地制度是() A: 井田制 B: 均田制 C: 私田制 D: 公田制
- 唐朝时,()很有钱,能够永久租用别人土地的农民。
- 有人把我国建国后农村土地政策归纳为四个步骤:给农民土地――土地收归公有――给农民土地经营权――给农民种地补贴。这种变化反映的本质问题是()。 A: 调整农村生产关系 B: 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C: 满足农民土地要求 D: 农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