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惯例不是法律,不具有法的普遍约束力。但是,一旦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它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举一反三
- 国际贸易惯例虽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则它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 下列有关国际贸易惯例和合同条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国际贸易惯例是法律,具有强制性约束力 B: 国际贸易惯例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当事人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 C: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种贸易惯例,它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了 D: 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和国际贸易惯例保持完全一致 E: 合同条款可以和国际贸易惯例不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以合同条款为准
- 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和国际条约,不具有强制性,但有关当事人在合同中引用惯例时,该惯例则产生法律约束力。
- 1.在“国际商法”这一概念中,“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即指所调整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涉外的民事关系。 ( ) 2.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公法的性质.( )3.国际贸易惯例虽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则它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 4.各国有关商事和国际贸易的国内法仍然是国际商法的重要补充。 ( )
- 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双方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某项国际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那么惯例就具有强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