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连管辖是指因中国与某一案件存在牵连关系,而由中国法院取得管辖权。牵连管辖适用于下列哪一种类型的案件()。
举一反三
- 合并管辖是指()。 A: 人民法院对于两个都存在管辖权的案件合并到一起予以管辖 B: 对某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基于牵连关系将另一原本无管辖权的案件并归自己管辖 C: 对某案件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基于牵连管辖将另一原本无管辖权的案件并归自己管辖 D: 人民法院将两类不同类型的案件合并予以管辖
- 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虽无管辖权但与该案有牵连的案件,这种管辖称为( )。 A: 共同管辖 B: 专属管辖 C: 合并管辖 D: 选择管辖
- 一国法院根据当事人协议对一案件行使管辖权,这种管辖称之为()。 A: 属人管辖 B: 属地管辖 C: 平行管辖 D: 协议管辖
-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称为协议管辖 B: 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称为移送管辖 C: 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的,是指定管辖 D: 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的,是专属管辖
- 如何理解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牵连管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