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五条)()
举一反三
-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五条)() A: 法律法规 B: 有关技术标准 C: 设计文件 D: 工程承包合同
-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二条)() A: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B: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C: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D: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所指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包括()。 A: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B: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C: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D: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所指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包括() A: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B: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C: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D: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E: 监理单位总监代表
- 鼓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等质量责任信息(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