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举一反三
-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 关于国际民商事诉讼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 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是执行的前提条件,但承认并不必然导致执行 B: 各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是国际公约 C: 在不存在双边或者多边条约来协调和规范与其他国家之间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的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各国一般是根据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 D: 互惠必须以外国法承认本国法院判决为前提,并且内外国法院相互承认执行判决的条件必须对等
- 什么是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 一国法院根据国际公约、国际礼让或者其本国法上的规定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条件是()。 A: 该外国法院的判决必须是终局的; B: 该外国法院须对所判决的事项享有管辖权; C: 该外国法院的审判履行了适当的程序; D: 执行该外国法院的判决不致与当地的公共政策相抵触。
- 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一般条件是() A: 请求承认与执行的必须是刑事判决 B: 原判决国法院必须具有合法的管辖权 C: 外国法院判决已经生效或具有执行力 D: 外国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是公正的 E: 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不违背内国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