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有: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收到教育不放过
举一反三
-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不放过。 A: 没有整改 B: 没有查明责任 C: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
- 1“四不放过”原则具体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
- “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 安全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直接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A: 有关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B: 有关人员未教育不放过 C: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D: 责任人员未教育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