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讲座、论坛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等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举一反三
- 通过()等方式,公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 信息网络、广播 B: 电视、报刊 C: 书籍、讲座 D: 论坛、报告会、座谈会
- 通过电视、广播、报告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通过( )等方式,公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情节严重的给予 开除党籍处分。 A: 报刊、传单、书籍 B: 网络、广播 C: 电视 D: 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
-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 留党察看 B: 撤销党内职务 C: 严重警告 D: 开除党籍
-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且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