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失重规定连续两次干燥或灼烧后的重量差异要小于0.3mg
举一反三
- 在分析化学中所谓恒重,是指( )。 A: 连续两次干燥或灼烧后称量的质量差小于等于0.2mg B: 连续两次干燥或灼烧后称量的质量差小于等于0.3mg C: 连续两次干燥或灼烧后称量的质量差小于0.3mg D: 连续两次干燥或灼烧后称量的质量差小于0.2mg
- 干燥失重测定法中,取供试品,在规定条件下干燥至恒重,所谓恒重是指()。 A: 连续两次干燥后的质量差异在0.3 mg以下 B: 第二次干燥后的质量比前-次的少 0.4 mg以下 C: 连续两次干燥后的质量差异在0.5 mg以下 D: 干燥前后的质量差异在0.3 mg以下
- 在干燥失重测定法中,常取供试品约1g,在规定条件下干燥至恒重,所谓恒重是指 A: 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 B: 连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异在0.5mg以下 C: 连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异在3mg以下 D: 干燥前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 E: 干燥前后的重量差异在0.5mg以下
- 恒重指连续两次干燥的重量差异小于0.3mg
- 干燥失重测定法中,取供试品,在规定条件下干燥至恒重,所谓恒重是指() A: 连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 B: 第二次干燥后的重量比前一次的少0.4mg以下 C: 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异在0.5mg以下 D: 后两次干燥后的重量相等 E: 干燥前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