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为、读曰,注明音读的,一般用本字注明假借字。()
对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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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高帝纪》:“项伯还,具以沛公言告羽,因曰:‘沛公不先破关中兵,公巨能入乎?……’”颜师古注:“巨,读曰讵,讵犹岂也。”其中“读曰”的作用是() A: 用于注音 B: 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 C: 用于声训 D: 表示用通常的读音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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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玉裁《周礼汉读考·序》说明了汉代人作注的体例:“汉人作注,于字发疑正读,其例有三,一曰‘读如’、‘读若’,二曰‘读为’、‘读曰’,三曰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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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常用漢字的读音分两种。一种是训读,一种是音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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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如”、“讀若”一般用於(),但有時也用本字來破假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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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如”、“讀若”一般用於漢字( ),但有時也用本字來說明假借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