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隶属关系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举一反三
-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是由()审批的。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国务院 C: 省级人民政府 D: 设区市人民政府
-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是由()审批的。 A: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 B国务院 C: C省级人民政府 D: D设区市人民政府
-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镇设立监察委员会。
- 关于自治州、自治县的设立、撤销、更名或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其审批权限说法正确的是() A: 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B: 须经国务院审批 C: 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D: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