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女青年徐某某,被人杀死在一山坡上,侦查人员在杀人现场上收集到一封信和一个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事实无关,但根据通信双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而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事实无关,但根据笔记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
    问:根据证据的法定分类,这个杀人现场上收集到的信件和字条是什么证据?并说明理由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