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在公共服务供给中,从政府自己生产服务到服务外包,发动社会和市场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再到复杂的混合式供给,公共服务的参与方之间经历了两次分工。第一次分工是将公共服务的规划者和生产者进行统合,我们称之为“公共服务生产的初次分工”。对于生产者不能直接有效生产的服务,它可以通过整合其他服务资源来生产,间接满足服务需求,这一过程我们称之为“公共服务生产的二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