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1142、违反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_ 之一的,港务监督可视情节对有关当事人(自然人)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处以警告或者5000元以下罚款。 I.未按规定的时间向港务监督报告事故或提交《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 II.在未出现危及船舶安全的情况下未经港务监督同意擅自驶离指定地点的 III.事故报告或《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不真实,影响调查工作进行或给有关部门
    造成损失的 IV.在受调查时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