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可以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
举一反三
- 下列有关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婚姻无效、撤销案件可以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 B: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是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 C: 第三人撤销之诉旨在保护第三人的民事实体权益 D: 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为第三人
-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人民法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B: 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C: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 D: 当事人可就认定婚姻无效的案件,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将该第三人列为原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告,但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为第三人。( )
- 人民法院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的执行( )
-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当第三人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是由而未参加原案审理,但原案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使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或改变原案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对其不利部分的诉讼程序。 A: 正确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