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3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下列属于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的是
    A: 青海省人民政府
    B: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C: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D: 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