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信用证可以让受益人循环使用,因此,适用于分批的均匀交货的商品买卖合同。
举一反三
- 在分批均匀交货的情况下可使用()信用证
- 使用循环信用证的目的在于简化开证和减少开证押金。这种信用证一般使用于()。 A: 金额巨大,需分期付款的成套机器设备进口的合同 B: 中间商用于转运他人货物的合同 C: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贸易合同 D: 分批均匀交货的长期供货合同
- 以下关于循环信用证的描述正确的是()。 A: 进口商可以不必多次开证,节省开证费用 B: 简化出口方的审证、改证手续 C: 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D: 方便存在中间商的交易 E: 一般在等量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
- 在循环信用证项下,每一期金额用完后,不必等待开证行通知,信用证即恢复到原金额使用,这种信用证称为()信用证。 A: 自动循环 B: 非自动循环 C: 半自动循环 D: 以上都不是
- 信用证的基础是买卖合同,当信用证与买卖合同规定不一致时,受益人应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