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3
    关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并拒不说明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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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B: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要法院认可 C: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D: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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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大学MOOC: 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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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证时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15日 B: 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10日 C: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期限不得超过10日 D: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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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B: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C: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 D: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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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举证期限,表述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