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适用范围?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申请人的食品(含保健食品、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以及许可的变更、延续等审查工作,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应结合相关细则开展审查。地方特色食品依据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审查的,审查细则应符《许可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及另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从其规定。通则不适用于加工小作坊,其审查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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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实施后,如何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和日常监管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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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对新申请的,申请材料主要审查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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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实施后,现有的实施细则能否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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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从哪些方面体现了方便行政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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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影响现场核查的特殊情况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