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举一反三
- 根据《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 )和( )的证券公司组成。 A: 主承销 B: 第一承销 C: 参与承销 D: 代理承销
- 根据《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br/>)和()的证券公司组成。 A: 主承销 B: 第一承销 C: 参与承销 D: 代理承销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A: 三千 B: 五千 C: 一千 D: 二千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A: 五千 B: 一千 C: 三千 D: 六千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A: 1000万元 B: 5000万元 C: 1亿元 D: 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