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通过捕捉、捕捞、搜集、收获、采掘、加工或者生产等手段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
举一反三
- 按《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解释,“完全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获得”的进口货物,必须是完全在该国获得、生产制造、加工的货物。假如我国从A国进口下列货物,符合“完全获得”标准的货物是
- 货物原产地的判断标准是()。 A: 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以该国[地区]为原产地 B: 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以生产产品执行的标准所在国作为原产地 C: 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 D: 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生产产品执行的标准所在国作为原产地 E: 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以验收标准所在国作为原产地
- 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是指()。 A: 主件原产地标准 B: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C: 各自原产地标准 D: 实质性加工标准
- 关于我国原产地的规定,采用的标准包括()。 A: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B: 部分产地生产标准 C: 实质性加工标准 D: 实质性生产标准 E: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为主兼顾实质性生产标准
- 下列属于我国确定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标准之一的是( )。 A: 最后产地生产标准 B: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C: 主要产地生产标准 D: 最初产地生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