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定义时关键字class前面应加一个( )进行修饰,类体中的方法说明前面也要加一个( ),并且该方法说明中只给出该方法对应的函数名和参数,不进行( )的说明。
举一反三
- 定义类时,在一个方法前面使用@classmethod进行修饰,则该方法属于类方法
- 说明或定义对象时,类名前面不需要加class关键字。
- 下面关于抽象类描述错误的是()。 A: 抽象类的关键字是abstract,在抽象类中可以定义变量和方法。 B: 抽象类中的方法如果可以有实现体,如果没有实现体,则该方法叫做抽象方法必须加关键字abstract修饰该方法。 C: 抽象类中至少需要有一个方法被定义为抽象方法,在该方法前加abstract,把该方法定义为抽象方法。 D: 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即所有的方法全部都有实现体。但是依旧不能为抽象类定义对象。
- 使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类或方法,称为抽象类或抽象方法。关于抽象类或抽象方法的正确说法有()。 A: 抽象类不能直接实例化,只能作为其他类的父类来使用。 B: 抽象方法只定义了调用方式(参数),不定义具体功能实现。 C: 只要类中有一个抽象方法,那么这个类就必须定义成抽象类。 D: 子类重写抽象类父类的方法时,调用方式必须和父类一致。
- 在Python中定义类时,若在一个方法前面使用@classmethod修饰符,则该方法属于静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