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的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采取哪些救济措施,分别在何期限内向何部门提出?
举一反三
-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可采取哪些法律救济途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可以选择下列哪些救济途径() A: 行政信访 B: 行政复议 C: 行政诉讼 D: 仲裁
-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有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签名并盖章。 B: 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被处罚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C: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中应当载明违法的事实和证据 D: 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
-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