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的有效性规定。
举一反三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 )未做出规定。 A: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B: 污染物项目 C: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D: 数据统计有效性规定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中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共分为( )类。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几类?
- 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 )类 A: 三类 B: 四类 C: 五类 D: 六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