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02
    《大清会典事例》规定:“嗣后凡遇凶恶不法之人,经官惩治,怙恶不悛,为合族之所共恶者,准族人鸣之于官,或将伊流徙远方,以除宗族之害。或以家法处治,至于身死,免其抵罪。”该规定表明()
    A: 宗族成为基层行政机构
    B: 宗法制是清朝政治制度的基石
    C: 君主专制制度走向衰落
    D: 宗族具有维系地方稳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