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但没有严重污染环境的,没有必要进行定罪处罚()
举一反三
-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其中“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仅指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 A: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B: 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 C: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许可证 D: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A: 收集、运输、利用 B: 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C: 收集、贮存、处置 D: 收集、贮存、转移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