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02
    关于将侵权责任分担体系中的“程序负担”命名为“程序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程序负担本身不是赔偿责任,因此将“程序负担”命名为“程序责任”并不合理
    B: 程序负担对当事人来说是一种“不真正的”负担,当事人可以放弃程序负担所赋予的诉讼权力,相应地也会丧失潜在的利益
    C: 将“程序负担”对应的“责任”命名为“程序责任”,有利于构建更为清晰的理论体系,并进行推导和演绎
    D: 联系实体法的运用过程可以更好的理解实体法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