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所有董事都要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举一反三
-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规定,错误的是()。 A: 董事会人数为5~19人 B: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C: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D: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 下列有关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3~19人组成 B: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C: 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D: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E: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B: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C: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D: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 某公司董事会作出了一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3亿元的重大损失。经查明,该公司董事会共有5名成员,在董事会作出决议时,张.王.李三位董事表示赞成,赵.陈二位董事表示反对,意见均记载于会议记录。公司的损失应由( )
-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